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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最後更新日期:2024 年 5 月 1 日
本隱私聲明闡明 Suntory Global Spirits Inc. 及其子公司、母公司和關係企業以及代表我們行事的公司(「賓三得利」;「我們」;「我們的」)在經營我們的業務時如何使用您的資訊,並就我們處理的有關您的資訊(包括透過我們的網站、應用程式和其他服務處理的資訊)規定您的法律權利。我們可能會將您或其他方提供給我們的個人資料用於本隱私聲明所述的任何目的,或用於收集時另有說明之目的。
我們可能不時修改本隱私聲明。我們將根據法律要求向您通知本隱私聲明的任何重大變更。我們還將在我們的網站上發布更新副本。您應該定期檢查是否有變更。
本網站不適用於未達到法定飲酒年齡的個人,我們會在造訪本網站時進行年齡檢查(不儲存您的出生日期)。我們不會故意收集、索取任何未達到法定飲酒年齡之人的個人資訊。如果我們後來得知未達到法定飲酒年齡之人向我們提供了個人資訊,我們將盡快刪除該等資訊。請不要將本網站或其內容分享或轉發給任何未成年人。如果您認為可能有未滿法定飲酒年齡之兒童向我們提供了個人資訊,請發送電子郵件至 privacy@beamsuntory.com 聯絡我們。
本隱私聲明不適用於本網站連結的第三方網站的隱私慣例。如果您點按第三方連結,您將會被帶至我們無法控制的網站。我們鼓勵您閱讀您所造訪的其他網站上的隱私聲明。我們不對該等其他方的慣例負責。
個人資料,有時被稱為「個人資訊」,是與已識別或可識別自然人有關的任何資訊,包括識別、涉及、描述、提及、能夠與您或您的家庭直接或間接關聯或可以合理關聯的所有資訊。當在本隱私聲明使用「您」或「您的」時,我們指的是作為個人資料主體的相關個人。
我們可能會從您那裡收集且收集有關您的以下不同類別的個人資料:
此外,可能會收集與競賽、抽獎、促銷優惠或其他行銷活動有關的其他特定類型的資訊。這可能包括您的飲食和口味偏好。我們還可能收集無法合理用於識別您的匯總資訊或去識別化資訊。
我們將主要透過與您的互動以及您對我們網站和賓三得利大家庭內的所有其他網站以及數位平台的使用收集關於您的個人資料。此外,本隱私聲明適用於我們透過面對面溝通、郵件、電話、電子郵件、社群媒體、活動註冊/出席或任何其他通訊方式(包括任何形式的電子通訊)向您收集的有關您的任何資訊的使用。
當我們與您建立 B2B 關係時,我們可能會收集您在線上或線下提供給我們的資訊,以完善關係並履行業務職能。
我們還收集從您的瀏覽中獲得的技術資料。如果您想瞭解有關於此的更多資訊,請查看我們的 Cookie 政策。
我們也可能從我們公司集團的其他實體、我們的業務合作夥伴和各種其他第三方服務提供者收集有關您的資訊。
可能會出於以下目的使用您的個人資料:
只要認為對收集個人資料之目的有必要,我們就會保留由我們處理的個人資料,包括適用法律或法規要求的期限,以及滿足任何法律、會計或報告要求的期限。當資料不再對收集目的有必要時,我們會安全地刪除資料,或者在某些情況下對其進行匿名化處理。
我們可能會根據法律依據將您的個人資訊共用給 Suntory Global Spirits Inc. 的子公司以及母公司為 Suntory Holdings Limited 的公司集團成員。您可以造訪我們的公司網站瞭解更多資訊。我們也可能在您同意的情況下或在您的指示下與其他方共用您的個人資訊。
我們可能需要與向我們提供服務或代表我們經營業務的選定其他方共用您的資訊。我們要求該等其他方尊重您個人資訊的隱私和安全,並依法處理該等資訊。我們不允許這些其他方出於其自己的目的使用您的個人資訊,只允許他們根據我們的指示出於特定目的處理您的資訊。
特別是,您的資訊可能會被披露給以下類別的接收者:
某些司法管轄區的法律可能就我們對個人資訊的使用賦予您額外的權利。要瞭解更多關於您作為其中一個司法管轄區的居民可能適用的任何其他權利的資訊,請參閱以下隨本隱私聲明所附的隱私附錄。
如果您對我們如何使用您的資訊有任何疑問,或者如果您希望就您的法律權利與我們聯絡,或者如果您對我們對您資訊的使用有任何投訴或回饋,請與我們聯絡。請透過向我們發送電子郵件至 privacy@beamsuntory.com 隨時與我們聯絡。
澳洲隱私附錄
本澳洲隱私法附錄(「澳洲附錄」)補充或修改賓三得利隱私聲明(「隱私聲明」)中包含的資訊。本澳洲附錄適用於 Beam Suntory Australia Pty Ltd.、Jim Beam Brands Co.、Suntory Global Spirits Inc. 及其子公司、母公司和關係企業對個人資訊的收集、使用、轉移和披露。
我們採用本澳洲附錄以遵守《1988 年隱私法》(Cth) 和《澳洲隱私原則》(統稱為「澳洲隱私法」)。
我們可能會收集您的敏感資訊,例如您的飲食偏好。我們只會在合理必要的情況下以及您已經同意收集或者我們根據澳洲隱私法有權這樣做的其他情況下收集您的敏感資訊。
安全措施
我們透過考慮技術發展最新水準、實施成本、處理的性質、範圍、背景和目的以及對消費者權利和自由的不同可能性和嚴重性風險,使用合理的安全措施來保護您的個人資料。我們還會與服務提供者簽訂協議來儲存您的個人資料。這些服務提供者在個人資料保護方面有自己的安全標準。鑒於不斷變化的風險環境,特別是網際網路安全事件的風險,我們鼓勵您對您的個人資料保持警惕並謹慎行事。
您的權利
您可以與我們聯絡,要求存取我們所持有的有關您的個人資訊,包括透過使用「Make a request(提出請求)」選項來更正該等個人資訊。
由於賓三得利是一家國際企業,在某些情況下,我們可能需要將您的資訊轉移到澳洲以外的地方,例如,轉移到我們在美國的總部和各子公司(位於歐洲經濟區、新加坡和其他國家)。如果我們使用來自其他國家(例如美國或歐洲經濟區)的第三方服務提供者,我們也可能將您的資訊轉移到澳洲境外。
如果您的個人資訊被披露給海外接收者,我們將根據具體情況採取合理措施,以確保該等海外接收者不會違反與您的個人資訊相關的適用澳洲隱私法。
如果您對我們如何收集、使用或管理您的個人資訊有任何疑問或意見,請與我們聯絡。您可以透過 privacy@beamsuntory.com 與我們聯絡。
如果您提出問詢,我們將盡力盡快作出回應,並一定會在收到您的問題或意見後的 30 天內作出回應。
根據澳洲隱私法,您有權向澳洲資訊專員辦公室 (「OAIC」) 提出投訴。請注意,OAIC 要求您在向 OAIC 投訴之前先向我們提出任何投訴。有關如何向 OAIC 投訴的詳細資訊,請瀏覽 https://www.oaic.gov.au/privacy/privacy-complaints/lodge-a-privacy-complaint-with-us。
巴西隱私附錄
本巴西隱私附錄(「巴西附錄」)補充賓三得利隱私聲明(「隱私聲明」)中包含的資訊且僅在以下情況下適用於您(「消費者」或「您」):
我們採用此巴西附錄以遵守個人資料保護一般法(第 13.709/2018 號法律;「LGPD」),並且,除非在本巴西附錄或隱私聲明有定義,否則 LGPD 中定義的任何術語在本巴西附錄中使用時具有相同的含義。
請注意,本巴西附錄不適用於我們的員工或潛在員工。如果您是我們的員工,並希望瞭解有關我們如何處理您的個人資訊的額外資訊,請聯絡您當地的人力資源部。
收集的資訊
關於隱私聲明中「The information we collect about you(我們收集的有關您的資訊)」一節,我們僅收集為實現公司針對特定處理活動所確立的目的所必需的最低限度的個人資訊,具體情況根據 LGPD 確定。
有關我們從您的瀏覽中收集的技術資料的其他資訊,請查看我們的 Cookie 政策。
根據 LGPD,您可能擁有以下權利:
a) 確認處理活動的存在;
b) 存取個人資訊;
c) 糾正不完整、不準確或過時的資料;
d) 匿名化、封鎖或刪除不必要或過多的個人資料或不遵守 LGPD 規定處理的資料;
e) 根據國家主管當局的規定,透過明確要求並遵守商業和工業保密的方式,將個人資料轉移給另一個服務或產品提供者;
f) 在資料主體同意的情況下刪除處理的個人資料;
g) 有關控制者與之共用個人資料的公共和私人實體的資訊;
h) 關於拒絕同意的可能性、拒絕同意的後果以及撤回同意的可能性的資訊;
i) 在存在的情況下,請求重新考慮自動概況分析決策(在這種情況下,控制者應在被請求時提供有關自動決策所使用的標準和規程的明確和充分的資訊,尊重商業和工業秘密);和
j) 有權方便地存取有關個人資訊相關資料主體之處理的資訊,除國家主管當局未來規定的其他特徵之外,資訊必須以明確、充分和可公開的方式提供:
您權利的行使將以一種不會給您造成費用負擔的方式進行,並按照國家主管當局設定的期限和方式進行。
目前,巴西的資料主體可以透過使用「Make a request(提出請求)」選項或透過 encarregado.beamsuntorybrasil@toisa.com.br 聯絡我們免費行使任何這些權利。
資訊轉移
由於賓三得利是一家國際企業,在某些情況下,我們可能需要將您的資訊轉移到巴西以外的地方,例如,轉移到歐盟或美國、我們的總部和各子公司,或者如果我們使用來自另一個國家的第三方服務提供者。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將採取適當的保護措施,例如集團內部資料轉移協議或標準合約條款,以確保您的資訊得到安全處理,並符合本隱私聲明和適用法規。
如果您需要進一步瞭解我們的安全措施,您可以透過發送電子郵件至 encarregado.beamsuntorybrasil@toisa.com.br 聯絡我們來請求獲得該等資訊。
Beam Suntory Brasil Importação e Comércio de Bebidas Ltda. 是我們所持有的有關您的個人資料的資料控制者。作為資料控制者,我們對處理您的個人資料的決定負責。
如果您對本巴西附錄、本巴西附錄或隱私聲明中所述的賓三得利收集和使用您的資訊的方式、您對此類使用的選擇和權利有任何疑問或意見,或希望根據巴西法律行使您的權利,請不要猶豫透過 encarregado.beamsuntorybrasil@toisa.com.br 聯絡我們的巴西資料保護官。
歐盟/英國隱私附錄
本歐盟/英國隱私附錄(「歐盟/英國附錄」)補充賓三得利隱私聲明(「隱私聲明」)中包含的資訊且僅在以下情況下適用於您(「消費者」或「您」):
我們採用歐盟/英國附錄以遵守 (1) 《通用資料保護條例》 (EU) 2016/679 (「GDPR」),(2) 《英國通用資料保護條例》 (「UK GDPR」),和 (3) 《2018 年資料保護法》,並且,除非在本歐盟/英國附錄或隱私聲明中有定義,否則 LGPD 中定義的任何術語在本歐盟/英國 附錄中使用時具有相同的含義。
根據 GDPR 或同等的當地法律,您可能擁有以下權利:
但是,請注意,由於特定的法律原因,我們可能並不總是能夠滿足您的刪除請求,如果是這樣,我們將在您提出請求時通知您。
歐盟或英國的資料主體可以透過使用「Make a request(提出請求)」選項免費行使任何這些權利。我們的目標是在一個月內回覆您,但如果請求很複雜或我們收到來自同一個人的多個請求,則時間可能會延長。如果我們對請求者的身分有疑問,我們可能會要求您提供更多資訊以確認您的身分,然後再回應請求。
資訊轉移
由於賓三得利是一家國際企業,在某些情況下,我們可能需要將您的資訊轉移到歐盟或英國以外的地方,例如,轉移到我們的總部和各子公司,或者如果我們使用來自其他國家的第三方服務提供者。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將採取適當的保護措施,例如集團內部資料轉移協議或標準合約條款,以確保您的資訊得到安全處理,並符合本隱私聲明和適用法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瞭解我們的安全措施,您可以透過發送電子郵件至 privacy@beamsuntory.com 聯絡我們來請求該等資訊。
聯絡資訊
Suntory Global Spirits Inc. 是我們持有的有關您的個人資料的資料控制者。作為資料控制者,我們有責任確定我們使用所持有的有關您的資訊的目的。
如果您對本歐盟/英國附錄、本歐盟/英國附錄或隱私聲明中所述賓三得利收集和使用您的資訊的方式、您對此類使用的選擇和權利有任何疑問或意見,或希望行使您在 GDPR 下的權利,請不要猶豫透過privacy@beamsuntory.com 與我們聯絡。我們的 EEA 資料保護官的地址是 Calle Mahonia, 2, 28043, Madrid, Spain。
如果您位於歐洲經濟區,我們已根據歐盟 GDPR 第 27 條的要求指定 Beam Suntory Distribution S.L.U. 作為我們的歐洲代表。如果您希望提出與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有關的任何問題或疑問,您可以隨時直接與我們聯絡。但是,如果您希望聯絡 Beam Suntory Distribution S.L.U.,您可以透過發送電子郵件至 Privacy@beamsuntory.com 或寫信至 Beam Suntory Distribution S.L.U., Corporate Headquarters C/ Mahonia 2 - Edificio “Pórtico” 1st Floor, 28043 – Madrid (Campo de las Naciones) 來這樣做。
如果您位於英國,我們已根據英國 GDPR 第 27 條的要求指定 Beam Suntory UK Ltd 作為我們的英國代表。如果您希望提出與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有關的任何問題或疑問,您可以隨時直接與我們聯絡。但是,如果您希望聯絡 Beam Suntory UK Ltd,您可以透過發送電子郵件至 Privacy@beamsuntory.com 或寫信至 Beam Suntory UK Ltd, 2 Longwalk Road, Stockley Park, Uxbridge UB11 1BA 來這樣做。
中國大陸隱私附錄
本中國大陸隱私附錄(「中國附錄」)補充賓三得利隱私聲明(「隱私聲明」)中包含的資訊且僅在以下情況下適用於您(「消費者」或「您」):
您的權利
根據 PIPL 或同等的當地法律,您可能擁有以下權利:
但請注意,如果任何法律或行政法規規定的儲存期未屆滿,或者在技術上難以刪除個人資訊,我們將停止對個人資訊的處理,但會對該等資訊進行儲存並採取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
中國的資料主體可以透過使用「Make a request(提出請求)」選項免費行使任何這些權利。我們的目標是及時回覆您,但如果請求很複雜或我們收到來自同一個人的多個請求,則時間可能會延長。如果我們對請求者的身分有疑問,我們可能會要求您提供更多資訊以確認您的身分,然後再回應請求。
聯絡資訊
Suntory Global Spirits Inc. 是我們持有的有關您的個人資訊的資訊處理者。作為資訊處理者,我們有責任確定我們使用所持有的有關您的資訊的目的。如果您位於中國,我們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資訊保護法》(「PIPL」)第 53 條的要求指定 Beam Suntory Spirits Trading (Shanghai) Co., Ltd. 作為我們的中國代表。
如果您對本中國附錄、賓三得利收集和使用本中國附錄或隱私聲明中所述資訊的方式、您對此類使用的選擇和權利有任何疑問或意見,或希望行使您在 PIPL 下的權利,請不要猶豫透過 privacy@beamsuntory.com 聯絡中國大陸資料保護官來與我們聯絡。
紐西蘭隱私附錄
本紐西蘭隱私法附錄(「紐西蘭附錄」)補充或修改賓三得利隱私聲明(「隱私聲明」)中包含的資訊。本紐西蘭附錄適用於 Beam Suntory NZ Limited 及其母公司和關係企業對個人資料的收集、使用、儲存、轉移和披露。
本紐西蘭附錄不適用且不限制我們根據《2020 年隱私法》(不時修訂或取代)(「紐西蘭隱私法」)或您在與我們互動或使用我們的服務時向我們提供的任何特定授權所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您不需要向我們提供我們要求的任何個人資訊。但是,如果您不這樣做,我們可能無法向您提供某些服務。
根據《紐西蘭隱私法》,您有權透過使用「Make a request(提出請求)」選項存取並要求更正我們持有的有關您的任何個人資料。如果您的詳細聯絡資訊發生變化,請及時通知我們。
如果您對我們如何收集、使用或管理您的個人資訊有任何疑問或意見,請與我們聯絡。您可以透過 privacy@beamsuntory.com 與我們聯絡。
新加坡隱私附錄
本新加坡隱私附錄(「新加坡附錄」)補充、詳細說明或修改賓三得利隱私聲明中包含的資訊,並適用於我們網站的所有來自新加坡的造訪者和使用者(「您」)。我們採用新加坡附錄以遵守《2012 年個人資料保護法》(「PDPA」)。
本新加坡附錄旨在幫助您瞭解我們如何根據 PDPA 收集、使用、披露或以其他方式處理您提供給我們的個人資料,並幫助您在使用我們的網站時做出明智的決定。
在本新加坡附錄中使用時:
本新加坡附錄中使用的其他術語應具有 PDPA 中賦予的含義(如果上下文允許)。
本新加坡附錄與適用於我們對您的個人資料的收集、使用和披露相關的任何其他通知、合約條款和同意條款一起適用。
我們可能會在沒有事先通知的情況下不時修改本新加坡附錄。您可以透過參考本新加坡附錄最後更新的日期來確定是否進行了此類修訂。您繼續使用我們的服務即表示您承認並接受此類變更。
收集的資訊
我們通常依賴您(或您的授權代表)提供的個人資料。為確保您的個人資料為最新、完整且準確,如您的個人資料發生任何更改,請通知我們。
您的權利
您針對您的個人資料收集、使用及披露所提供的同意在您以書面形式撤回之前將繼續有效。您可以透過使用「Make a request(提出請求)」選項撤回同意,並要求我們停止為上述任何或所有目的收集、使用及/或披露您的個人資料。
如果您希望 (a) 提出存取要求,以存取我們所持有的有關您的個人資料的副本或有關我們使用或披露您的個人資料的方式的資訊,或 (b) 提出更正要求,以更正或更新我們所持有的有關您的任何個人資料,您可以透過使用「Make a request(提出請求)」選項提交您的請求。
保留
我們可能會在必要期限內保留您的個人資料,以實現其收集目的,或根據適用法律的要求或允許這樣做。
只要有理由認為該等保留不再服務於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並且不再為法律或商業目的所需,我們將停止保留您的個人資料,或刪除將資料與您相關聯的方式。
資訊轉移
由於賓三得利是一家國際企業,在某些情況下,我們可能需要將您的個人資料轉移到新加坡以外的地方。如果我們這樣做,我們將徵得您的同意以進行轉移,並且我們將採取措施確保您的個人資料繼續得到至少與 PDPA 提供的保護標準相當的保護。
請勿致電登記冊
除非您已提供同意,否則我們不會出於行銷目的致電或發送任何短訊至新加坡電話號碼,除非我們已獲得該新加坡電話號碼未列入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保存的登記冊(「Do Not Call Register(請勿致電登記冊)」)之中的有效確認。
為此目的,如果我們向新加坡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委員會」)提出確認該新加坡電話號碼是否列在請勿致電登記冊中的申請或收到表明該新加坡電話號碼不在請勿致電登記冊中的委員會確認,則我們擁有該新加坡電話號碼未列在請勿致電登記冊中的有效確認。
當向新加坡電話號碼致電或發送短訊時,我們將提供有關授權致電或發送短訊的個人或組織的資訊,並且不會隱藏或隱瞞呼叫者或發送者的電話線路身分(視情況而定)。
如果您未表示同意,或者您的新加坡電話號碼已列入「請勿致電登記冊」中但還是收到了我們的電話或短訊,請不要猶豫透過以下提供的聯絡方式以書面形式或透過電子郵件通知我們的資料保護官。
聯絡資訊
如果您對本新加坡附錄、我們的個人資料保護政策和規程有任何問題或疑問,請不要猶豫透過使用 privacy@beamsuntory.com 聯絡我們的新加坡資料保護官來與我們聯絡。
南非隱私附錄
本南非附錄(「南非附錄」)補充賓三得利隱私聲明(「隱私聲明」)中包含的資訊,並適用於賓三得利在南非註冊成立或在南非處理個人資訊的任何子公司或公司關係企業收集、共用和使用的個人資訊。我們採用此南非附錄是為了遵守 2013 年第 4 號《個人資訊保護法》(POPIA),其為南非的主要資料保護立法。
您的權利
根據 POPIA,資料主體擁有以下權利:
南非的資料主體可以透過使用「Make a request(提出請求)」選項免費行使任何這些權利。
聯絡資訊
如果您對本南非附錄、本南非附錄或隱私聲明中所述賓三得利收集和使用您的資訊的方式、您對此類使用的選擇和權利有任何疑問或意見,或希望行使您在 POPIA 下的權利,請不要猶豫透過使用 privacy@beamsuntory.com 聯絡南非資料官來與我們聯絡。
美國隱私附錄
本美國隱私附錄(「美國附錄」)補充賓三得利隱私聲明(「隱私聲明」)中包含的資訊並僅適用於所有造訪者、使用者和其他根據綜合性州隱私立法享有權利之人(「消費者」或「您」)。除非隱私聲明中另有定義,否則本美國附錄中定義的任何術語均具有適用的綜合性州隱私立法中使用的含義。請注意,本美國附錄不適用於我們的員工或潛在員工。如果您是我們的員工,並希望瞭解有關我們如何處理您的個人資訊的額外資訊,請聯絡您當地的人力資源部。
根據美國隱私法,某些類型的個人資訊被視為「敏感」個人資訊或資料,需要額外的資料隱私權利和義務。如隱私聲明中「The information we collect about you(我們收集的有關您的資訊)」部分所述,賓三得利收集財務資料和登入資料,根據加州隱私法《加州隱私權法案》(「CPRA」),這些資料可能被視為敏感個人資訊。我們僅為提供您所要求的商品或服務、檢測安全事件以及抵禦惡意、欺騙、詐欺或非法活動(「許可用途」)而收集此類敏感個人資訊。由於賓三得利將此類敏感個人資訊用於許可用途,因此我們不需要根據 CPRA 提供限制使用和披露敏感個人資訊的權利。
賓三得利也不會收集需要獲得您的選擇性同意的任何根據其他州隱私法被視為敏感個人資料的資訊。
我們可能向第三方「出售」或與其「共用」您的個人資訊,即數位、行動和社群媒體行銷代理機構、廣告網路和/或內容提供者,以及為我們提供分析、廣告和行銷服務(包括與 NFT、Web3 和數位錢包計畫相關的服務)的其他實體(統稱為「行銷提供者」)。我們出於分析、行銷和定向廣告的商務或商業目的向行銷提供者「出售」或與其「共用」您的個人資訊。有關更多詳細資訊,請參閱我們的 Cookie 政策。賓三得利並不實際瞭解任何 16 歲以下消費者個人資訊的收集、使用、銷售或共用行為。有關我們目前和過去 12 個月內可能出售或共用的個人資訊類別的更多詳細資訊,請參閱下文。
賓三得利在下表中提供了我們過去 12 個月的個人資訊處理實踐概要,其與我們目前的資訊處理實踐相一致。
個人資訊類別 | 來源 | 商務或商業目的的個人資訊處理、披露和接收 |
---|---|---|
識別碼,如真實姓名、郵寄地址、網際網路協議位址、電子郵件地址、帳戶名稱、唯一個人識別碼或其他類似識別碼 | 您或其他方 | 出售或共用 我們可能已出於分析、行銷和定向廣告目的將此類個人資訊出售或與行銷提供者共用。有關更多詳細資訊,也請參閱我們的 Cookie 政策。 服務提供者 我們可能已將此類個人資訊披露給我們的子公司以及向我們提供服務或代表我們開展業務的其他方。請參閱「With whom do we share your data?(我們與誰分享您的資料?)」 部分,以獲取有關披露的商務或商業目的及接收者類別的更多詳情資訊。 處理的目的 我們也可能如隱私聲明中更為詳細的描述那樣出於其他商務或商業目的使用和披露此類個人資訊。 |
《加州民法典》第 1798.80(e) 篇中描述的任何個人資訊, 如姓名、地址、電話號碼和財務資訊 | 您或其他方 | 出售或共用 我們可能已出於分析、行銷和定向廣告目的將此類個人資訊出售或與行銷提供者共用。有關更多詳細資訊,也請參閱我們的 Cookie 政策。 服務提供者 我們可能已將此類個人資訊披露給我們的子公司以及向我們提供服務或代表我們開展業務的其他方。請參閱「With whom do we share your data?(我們與誰分享您的資料?)」 部分,以獲取有關披露的商務或商業目的及接收者類別的更多詳情資訊。 處理的目的 我們也可能如隱私聲明中更為詳細的描述那樣出於其他商務或商業目的使用和披露此類個人資訊。 |
根據加州或聯邦法律受保護之類別的特徵,如年齡 | 您或其他方 | 出售或共用 我們沒有出售或共用此類個人資訊。 服務提供者 我們可能已將此類個人資訊披露給我們的子公司以及向我們提供服務或代表我們開展業務的其他方。請參閱「With whom do we share your data?(我們與誰分享您的資料?)」 部分,以獲取有關披露的商務或商業目的及接收者類別的更多詳情資訊。 處理的目的 我們也可能如隱私聲明中更為詳細的描述那樣出於其他商務或商業目的使用和披露此類個人資訊。 |
商業資訊,如購買的產品或服務 | 您或其他方 | 出售或共用 我們可能已出於分析、行銷和定向廣告目的將此類個人資訊出售或與行銷提供者共用。有關更多詳細資訊,也請參閱我們的 Cookie 政策。 服務提供者 我們可能已將此類個人資訊披露給我們的子公司以及向我們提供服務或代表我們開展業務的其他方。請參閱「With whom do we share your data?(我們與誰分享您的資料?)」 部分,以獲取有關披露的商務或商業目的及接收者類別的更多詳情資訊。 處理的目的 我們也可能如隱私聲明中更為詳細的描述那樣出於其他商務或商業目的使用和披露此類個人資訊。 |
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網路活動資訊 | 您或其他方 | 出售或共用 我們可能已出於分析、行銷和定向廣告目的將此類個人資訊出售或與行銷提供者共用。有關更多詳細資訊,也請參閱我們的 Cookie 政策。 服務提供者 我們可能已將此類個人資訊披露給我們的子公司以及向我們提供服務或代表我們開展業務的其他方。請參閱「With whom do we share your data?(我們與誰分享您的資料?)」 部分,以獲取有關披露的商務或商業目的及接收者類別的更多詳情資訊。 處理的目的 我們也可能如隱私聲明中更為詳細的描述那樣出於其他商務或商業目的使用和披露此類個人資訊。 |
地理位置資料 | 您或其他方 | 出售或共用 我們可能已出於分析、行銷和定向廣告目的將此類個人資訊出售或與行銷提供者共用。有關更多詳細資訊,也請參閱我們的 Cookie 政策。 服務提供者 我們可能已將此類個人資訊披露給我們的子公司以及向我們提供服務或代表我們開展業務的其他方。請參閱「With whom do we share your data?(我們與誰分享您的資料?)」 部分,以獲取有關披露的商務或商業目的及接收者類別的更多詳情資訊。 處理的目的 我們也可能如隱私聲明中更為詳細的描述那樣出於其他商務或商業目的使用和披露此類個人資訊。 |
敏感個人資訊或資料,如消費者的使用者憑證和密碼、銀行帳戶和支付卡詳細資訊 | 您或其他方 | 出售或共用 我們沒有出售或共用此類個人資訊。 服務提供者 我們可能已將此類個人資訊披露給我們的子公司以及向我們提供服務或代表我們開展業務的其他方。請參閱「With whom do we share your data?(我們與誰分享您的資料?)」 部分,以獲取有關披露的商務或商業目的及接收者類別的更多詳情資訊。 處理的目的 我們也可能如隱私聲明中更為詳細的描述那樣出於其他商務或商業目的使用和披露此類個人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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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或就業相關資訊 | 您或其他方 | 出售或共用 我們沒有出售或共用此類個人資訊。 服務提供者 我們可能已將此類個人資訊披露給我們的子公司以及向我們提供服務或代表我們開展業務的其他方。請參閱「With whom do we share your data?(我們與誰分享您的資料?)」 部分,以獲取有關披露的商務或商業目的及接收者類別的更多詳情資訊。 處理的目的 我們也可能如隱私聲明中更為詳細的描述那樣出於其他商務或商業目的使用和披露此類個人資訊。 |
音訊、電子、視覺或類似的資訊。 | 您或其他方 | 出售或共用 我們沒有出售或共用此類個人資訊。 服務提供者 我們可能已將此類個人資訊披露給我們的子公司以及向我們提供服務或代表我們開展業務的其他方。請參閱「With whom do we share your data?(我們與誰分享您的資料?)」 部分,以獲取有關披露的商務或商業目的及接收者類別的更多詳情資訊。 處理的目的 我們也可能如隱私聲明中更為詳細的描述那樣出於其他商務或商業目的使用和披露此類個人資訊。 |
控制個人資訊收集的第三方我們允許我們的行銷提供者控制在我們網站上以及在提供我們服務的過程中對個人資訊的收集。有關更多詳細資訊,請參閱我們的 Cookie 政策。
個人資訊的保留
只要我們認為對實現最初收集個人資料之目的和其他合法商業目的有必要,我們就會保留個人資訊,包括出於履行我們的法律、監管或其他合規義務之目的。有關我們個人資訊保留政策的更多詳細資訊,請透過發送電子郵件至 privacy@beamsuntory.com 或致電 +1 855 380 9577 與我們聯絡。
您的權利和選擇
除某些例外情況外,適用隱私法賦予居住在美國的消費者有關其個人資訊方面的某些權利。除某些限制外,您在美國享有以下權利:
行使您的權利
要行使您的上述權利,請透過以下方式之一向我們提交可核實的消費者請求:
除了與出售或共用您的個人資訊相關的選擇退出權外,我們將需要在處理您的隱私權請求之前透過將您作為請求的一部分提供的個人資訊與我們系統中的資訊進行比對來驗證您的身分。我們將在收到您的請求後 45 個日曆日內處理您的隱私權請求,除非我們根據資料隱私法的許可請求了延期。但是,我們將在 15 個工作日內處理選擇退出出售和共用請求。
對權利請求被拒提出上訴
您可以透過以下方式之一對您的隱私權請求被拒提出上訴:
在收到上訴後的 45 天內,我們將以書面形式通知您為回應上訴而採取的任何行動,包括對決定原因的書面解釋。如果我們拒絕你的上訴,您可以向您所在州的總檢察長提出投訴。
授權代理
如果法律允許或要求,您可以透過授權代理行使您的隱私權。如果我們從授權代理那裡收到您的請求,我們可能會要求提供證明您已向該等代理提供授權書或者該等代理擁有可代表您提交權利行使請求之有效書面授權的證據。如果您是尋求提出請求的授權代理,請透過發送電子郵件至 privacy@beamsuntory.com 或致電 +1 855 380 9577 與我們聯絡。
針對加州居民的額外披露
加州法律允許加州居民請求有關如何出於直接行銷目的與第三方共用其資訊的某些詳細資訊。如果您是加州居民且想要提出該等請求,請透過發送電子郵件至 privacy@beamsuntory.com 或致電 +1 855 380 9577 與我們聯絡。
聯絡資訊
如果您對本美國附錄、本美國附錄或隱私聲明中所述賓三得利收集和使用您的資訊的方式、您對此類使用的選擇和權利有任何疑問或意見,或希望行使您在適用法律下的權利,請不要猶豫透過 privacy@beamsuntory.com 或 +1 855 380 9577 與我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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